事项信息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主题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食品添加剂经营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留言时间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2022-11-01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状态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已处理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内容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,除自产自销外,还购入其他企业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并转售,是否需要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?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附件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图片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处理信息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复单位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12315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复情况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,从事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。因此,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后仍需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(已无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,餐饮企业也是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)。具体请咨询登记机关所在区局。建议您直接拨打020-12345向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答复时间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2022-11-01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复附件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					
			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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