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信息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主题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反映食品管理问题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留言时间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2024-12-20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状态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已处理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内容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我公司进口一批食用香料,属于药食同源,其在海关申报时,被告知需要联系广州市食药监部门开具一份《不予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告知书》,其才能办理进关单据。现咨询应该准备什么材料申请,前往哪里办理?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附件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项图片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处理信息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复单位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复情况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您好!请前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楼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304-313窗口,成人直播 药品进口备案前台办理,咨询电话020-38920444。预约及线上办理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“药品进口备案核准”业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答复时间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2024-12-23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复附件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
					
			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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